(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 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制定
![]()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 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ღ✿,保护海洋资源✿★ღ✿,防治污染损害✿★ღ✿,维护生态平衡✿★ღ✿,保障人体健康✿★ღ✿,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制定本法✿★ღ✿。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ღ✿、领海✿★ღ✿、毗连区✿★ღ✿、专属经济区✿★ღ✿、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ღ✿、勘探✿★ღ✿、开发✿★ღ✿、生产✿★ღ✿、旅游✿★ღ✿、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ღ✿,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ღ✿,都必须遵守本法✿★ღ✿。
第三条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ღ✿,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ღ✿。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ღ✿,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ღ✿,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ღ✿。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ღ✿,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ღ✿、协调和监督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ღ✿。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ღ✿,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ღ✿、监测✿★ღ✿、监视✿★ღ✿、评价和科学研究✿★ღ✿,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ღ✿。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ღ✿、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ღ✿,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ღ✿;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ღ✿、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ღ✿。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ღ✿,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ღ✿。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ღ✿,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ღ✿,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ღ✿。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ღ✿,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ღ✿。
第六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报国务院批准✿★ღ✿。
毗邻重点海域的有关沿海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ღ✿,可以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区域合作组织✿★ღ✿,负责实施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ღ✿、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工作✿★ღ✿。
第八条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ღ✿,由有关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ღ✿,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ღ✿。
跨部门的重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ღ✿,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ღ✿;协调未能解决的✿★ღ✿,由国务院作出决定✿★ღ✿。
沿海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ღ✿,可以制定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ღ✿。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ღ✿,确定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ღ✿,并纳入人民政府工作计划✿★ღ✿,按相应的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管理✿★ღ✿。
第十条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ღ✿,应当将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作为重要依据之一✿★ღ✿。在国家建立并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重点海域✿★ღ✿,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ღ✿,还应当将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重要依据✿★ღ✿。
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ღ✿、倾倒费✿★ღ✿,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ღ✿,不得挪作他用✿★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ღ✿。
第十二条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ღ✿,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污染物排放削减任务的✿★ღ✿,或者造成海洋环境严重污染损害的✿★ღ✿,应当限期治理✿★ღ✿。
第十三条国家加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ღ✿,对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ღ✿,实行淘汰制度✿★ღ✿。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ღ✿,采用资源利用率高✿★ღ✿、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ღ✿,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ღ✿。
第十四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境监测✿★ღ✿、监视规范和标准✿★ღ✿,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ღ✿、监测✿★ღ✿、监视✿★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第4色最新地址✿★ღ✿、监视网络✿★ღ✿,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ღ✿,发布海洋巡航监视通报✿★ღ✿。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编制全国环境质量公报所必需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料✿★ღ✿。
第十六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ღ✿、监视信息管理制度✿★ღ✿,负责管理海洋综合信息系统✿★ღ✿,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
第十七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ღ✿,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ღ✿,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ღ✿,并向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ღ✿,接受调查处理✿★ღ✿。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近岸海域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ღ✿,解除或者减轻危害✿★ღ✿。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ღ✿。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船舶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ღ✿。
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ღ✿,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ღ✿,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ღ✿、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ღ✿。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时✿★ღ✿,必须按照应急计划解除或者减轻危害✿★ღ✿。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在海上实行联合执法✿★ღ✿,在巡航监视中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ღ✿,应当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ღ✿,必要时有权采取有效措施✿★ღ✿,防止污染事态的扩大✿★ღ✿,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ღ✿。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澳门✿★ღ✿。✿★ღ✿,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ღ✿。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ღ✿,提供必要的资料✿★ღ✿。
第二十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ღ✿,保护红树林✿★ღ✿、珊瑚礁✿★ღ✿、滨海湿地✿★ღ✿、海岛✿★ღ✿、海湾第4色最新地址✿★ღ✿、入海河口✿★ღ✿、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ღ✿、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ღ✿,珍稀✿★ღ✿、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ღ✿,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ღ✿。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海洋生态的需要✿★ღ✿,选划✿★ღ✿、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ღ✿。
(一)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ღ✿、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ღ✿,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ღ✿;
第二十三条凡具有特殊地理条件✿★ღ✿、生态系统✿★ღ✿、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ღ✿,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第4色最新地址✿★ღ✿,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ღ✿。
第二十六条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ღ✿,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ღ✿,不得造成海岛地形✿★ღ✿、岸滩✿★ღ✿、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ღ✿。
第二十七条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ღ✿,建设海岸防护设施✿★ღ✿、沿海防护林✿★ღ✿、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ღ✿,对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地区进行综合治理✿★ღ✿。
第三十条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ღ✿,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ღ✿、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ღ✿,经科学论证后✿★ღ✿,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ღ✿,必须征求海洋✿★ღ✿、海事✿★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ღ✿。
在有条件的地区✿★ღ✿,应当将排污口深海设置✿★ღ✿,实行离岸排放✿★ღ✿。设置陆源污染物深海离岸排放排污口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ღ✿、海水动力条件和海底工程设施的有关情况确定✿★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ღ✿。
第三十一条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的规定✿★ღ✿,加强入海河流管理✿★ღ✿,防治污染✿★ღ✿,使入海河口的水质处于良好状态✿★ღ✿。
第三十二条排放陆源污染物的单位✿★ღ✿,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陆源污染物排放设施✿★ღ✿、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陆源污染物的种类✿★ღ✿、数量和浓度✿★ღ✿,并提供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和资料✿★ღ✿。
第三十四条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ღ✿、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ღ✿,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ღ✿,方能排入海域✿★ღ✿。
第三十五条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ღ✿、生活污水✿★ღ✿,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ღ✿、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ღ✿。
第三十六条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ღ✿,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ღ✿,避免热污染对水产资源的危害✿★ღ✿。
第三十八条在岸滩弃置✿★ღ✿、堆放和处理尾矿✿★ღ✿、矿渣✿★ღ✿、煤灰渣✿★ღ✿、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的✿★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ღ✿。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转移危险废物的✿★ღ✿,必须事先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ღ✿。
第四十条沿海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ღ✿,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或者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ღ✿,加强城市污水的综合整治✿★ღ✿。
第四十一条国家采取必要措施✿★ღ✿,防止✿★ღ✿、减少和控制来自大气层或者通过大气层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ღ✿。
第四十二条新建✿★ღ✿、改建✿★ღ✿、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ღ✿,并把防治污染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ღ✿。
在依法划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ღ✿、海滨风景名胜区✿★ღ✿、重要渔业水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ღ✿,不得从事污染环境✿★ღ✿、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项目建设或者其他活动✿★ღ✿。
第四十三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ღ✿,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ღ✿,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ღ✿,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ღ✿,合理选址✿★ღ✿,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ღ✿,必须征求海事✿★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ღ✿。
第四十四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ღ✿,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ღ✿、同时施工✿★ღ✿、同时投产使用✿★ღ✿。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批准✿★ღ✿,建设项目不得试运行✿★ღ✿;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ღ✿,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ღ✿,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ღ✿。
第四十五条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ღ✿、化工✿★ღ✿、印染✿★ღ✿、制革✿★ღ✿、电镀✿★ღ✿、酿造✿★ღ✿、炼油✿★ღ✿、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ღ✿。
第四十六条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ღ✿,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和海洋水产资源✿★ღ✿。
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ღ✿。露天开采海滨砂矿和从岸上打井开采海底矿产资源✿★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ღ✿,防止污染海洋环境✿★ღ✿。
第四十七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ღ✿、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ღ✿,在可行性研究阶段✿★ღ✿,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4色最新地址✿★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ღ✿,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ღ✿,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ღ✿。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ღ✿,必须征求海事✿★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ღ✿。
第四十八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ღ✿,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ღ✿、同时施工✿★ღ✿、同时投产使用✿★ღ✿。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批准✿★ღ✿,建设项目不得试运行✿★ღ✿;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ღ✿,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ღ✿,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ღ✿。
第五十一条海洋石油钻井船✿★ღ✿、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的含油污水和油性混合物✿★ღ✿,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ღ✿;残油✿★ღ✿、废油必须予以回收第4色最新地址✿★ღ✿,不得排放入海✿★ღ✿。经回收处理后排放的✿★ღ✿,其含油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ღ✿。
钻井所使用的油基泥浆和其他有毒复合泥浆不得排放入海✿★ღ✿。水基泥浆和无毒复合泥浆及钻屑的排放✿★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ღ✿。
第五十二条海洋石油钻井船✿★ღ✿、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及其有关海上设施✿★ღ✿,不得向海域处置含油的工业垃圾✿★ღ✿。处置其他工业垃圾✿★ღ✿,不得造成海洋环境污染✿★ღ✿。
第五十四条勘探开发海洋石油✿★ღ✿,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溢油应急计划✿★ღ✿,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ღ✿。
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ღ✿。
需要倾倒废弃物的单位✿★ღ✿,必须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欢迎公海来到赌船710✿★ღ✿,✿★ღ✿,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ღ✿,发给许可证后✿★ღ✿,方可倾倒✿★ღ✿。
第五十六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废弃物的毒性✿★ღ✿、有毒物质含量和对海洋环境影响程度✿★ღ✿,制定海洋倾倒废弃物评价程序和标准✿★ღ✿。
可以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名录✿★ღ✿,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拟定✿★ღ✿,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ღ✿,报国务院批准✿★ღ✿。
第五十七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科学✿★ღ✿、合理✿★ღ✿、经济✿★ღ✿、安全的原则选划海洋倾倒区✿★ღ✿,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ღ✿,报国务院批准✿★ღ✿。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选划海洋倾倒区和批准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之前✿★ღ✿,必须征求国家海事✿★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ღ✿。
第五十八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倾倒区的使用✿★ღ✿,组织倾倒区的环境监测✿★ღ✿。对经确认不宜继续使用的倾倒区✿★ღ✿,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封闭✿★ღ✿,终止在该倾倒区的一切倾倒活动✿★ღ✿,并报国务院备案✿★ღ✿。
第五十九条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ღ✿,必须按照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ღ✿,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ღ✿。废弃物装载之后✿★ღ✿,批准部门应当予以核实✿★ღ✿。
第六十条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ღ✿,应当详细记录倾倒的情况✿★ღ✿,并在倾倒后向批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ღ✿。倾倒废弃物的船舶必须向驶出港的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ღ✿。
第六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ღ✿,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ღ✿、废弃物和压载水✿★ღ✿、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ღ✿。
从事船舶污染物✿★ღ✿、废弃物✿★ღ✿、船舶垃圾接收✿★ღ✿、船舶清舱✿★ღ✿、洗舱作业活动的✿★ღ✿,必须具备相应的接收处理能力✿★ღ✿。
第六十三条船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持有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ღ✿,在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及操作时✿★ღ✿,应当如实记录✿★ღ✿。
第六十五条船舶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律✿★ღ✿、法规的规定✿★ღ✿,防止因碰撞✿★ღ✿、触礁✿★ღ✿、搁浅第4色最新地址✿★ღ✿、火灾或者爆炸等引起的海难事故✿★ღ✿,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ღ✿。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ღ✿,建立船舶油污保险✿★ღ✿、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ღ✿。
第六十七条载运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的船舶✿★ღ✿,其承运人✿★ღ✿、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ღ✿,必须事先向海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ღ✿。经批准后✿★ღ✿,方可进出港口✿★ღ✿、过境停留或者装卸作业✿★ღ✿。
第六十八条交付船舶装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单证✿★ღ✿、包装✿★ღ✿、标志✿★ღ✿、数量限制等✿★ღ✿,必须符合对所装货物的有关规定✿★ღ✿。
第六十九条港口✿★ღ✿、码头✿★ღ✿、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备有足够的用于处理船舶污染物✿★ღ✿、废弃物的接收设施✿★ღ✿,并使该设施处于良好状态✿★ღ✿。
装卸油类的港口✿★ღ✿、码头✿★ღ✿、装卸站和船舶必须编制溢油污染应急计划澳门公海赌赌船官网✿★ღ✿,✿★ღ✿,并配备相应的溢油污染应急设备和器材✿★ღ✿。
(二)船舶在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ღ✿、清舱✿★ღ✿、驱气✿★ღ✿、排放压载水✿★ღ✿、残油✿★ღ✿、含油污水接收✿★ღ✿、舷外拷铲及油漆等作业✿★ღ✿;
第七十一条船舶发生海难事故✿★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ღ✿,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强制采取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的措施✿★ღ✿。
对在公海上因发生海难事故✿★ღ✿,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重大污染损害后果或者具有污染威胁的船舶✿★ღ✿、海上设施✿★ღ✿,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与实际的或者可能发生的损害相称的必要措施✿★ღ✿。
第七十二条所有船舶均有监视海上污染的义务✿★ღ✿,在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ღ✿,必须立即向就近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ღ✿。
民用航空器发现海上排污或者污染事件✿★ღ✿,必须及时向就近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报告✿★ღ✿。接到报告的单位✿★ღ✿,应当立即向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通报✿★ღ✿。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并处以罚款✿★ღ✿:
有前款第(一)✿★ღ✿、(三)项行为之一的✿★ღ✿,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有前款第(二)✿★ღ✿、(四)项行为之一的✿★ღ✿,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ღ✿,或者处以罚款✿★ღ✿:
有前款第(一)✿★ღ✿、(三)项行为之一的✿★ღ✿,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ღ✿;有前款第(二)✿★ღ✿、(四)项行为之一的✿★ღ✿,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ღ✿,拒绝现场检查✿★ღ✿,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ღ✿,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ღ✿,造成珊瑚礁✿★ღ✿、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水产资源✿★ღ✿、海洋保护区破坏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ღ✿,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有违法所得的✿★ღ✿,没收其违法所得✿★ღ✿。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ღ✿、第三款规定设置入海排污口的✿★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关闭✿★ღ✿,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ღ✿,擅自拆除✿★ღ✿、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ღ✿,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ღ✿,转移危险废物的✿★ღ✿,由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非法运输该危险废物的船舶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ღ✿,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ღ✿,未持有经审核和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ღ✿,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ღ✿,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或者按照管理权限✿★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拆除✿★ღ✿。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ღ✿,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ღ✿,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即投入生产✿★ღ✿、使用的✿★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或者使用✿★ღ✿,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ღ✿,新建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的✿★ღ✿,按照管理权限✿★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ღ✿。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ღ✿、第四十八条的规定✿★ღ✿,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ღ✿,或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ღ✿、环境保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即投入生产✿★ღ✿、使用的✿★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或者生产✿★ღ✿、使用✿★ღ✿,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ღ✿,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材料的✿★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ღ✿,并责令其停止该建设项目的运行✿★ღ✿,直到消除污染危害✿★ღ✿。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ღ✿,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继续教育✿★ღ✿,✿★ღ✿,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ღ✿,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ღ✿,不按照许可证的规定倾倒✿★ღ✿,或者向已经封闭的倾倒区倾倒废弃物的✿★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ღ✿,并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对情节严重的✿★ღ✿,可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ღ✿。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废弃物运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的✿★ღ✿,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ღ✿,并根据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ღ✿,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ღ✿,或者处以罚款✿★ღ✿:
(三)从事水上和港区水域拆船✿★ღ✿、旧船改装第4色最新地址✿★ღ✿、打捞和其他水上✿★ღ✿、水下施工作业✿★ღ✿,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ღ✿;
有前款第(一)✿★ღ✿、(四)项行为之一的✿★ღ✿,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ღ✿,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ღ✿;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ღ✿,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ღ✿。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ღ✿,船舶✿★ღ✿、石油平台和装卸油类的港口✿★ღ✿、码头✿★ღ✿、装卸站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ღ✿,或者责令限期改正✿★ღ✿。
第九十条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ღ✿,应当排除危害✿★ღ✿,并赔偿损失✿★ღ✿;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ღ✿,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ღ✿,由第三者排除危害✿★ღ✿,并承担赔偿责任第4色最新地址✿★ღ✿。
对破坏海洋生态✿★ღ✿、海洋水产资源✿★ღ✿、海洋保护区✿★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ღ✿。
第九十一条对违反本法规定✿★ღ✿,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ღ✿,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ღ✿;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ღ✿,依法给予行政处分✿★ღ✿。
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ღ✿,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第九十二条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ღ✿,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ღ✿,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ღ✿,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责任✿★ღ✿: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ღ✿、第十二条有关缴纳排污费✿★ღ✿、倾倒费和限期治理规定的行政处罚✿★ღ✿,由国务院规定✿★ღ✿。
第九十四条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ღ✿、玩忽职守✿★ღ✿、徇私舞弊✿★ღ✿,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ღ✿,依法给予行政处分✿★ღ✿;构成犯罪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一)海洋环境污染损害✿★ღ✿,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ღ✿,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ღ✿、危害人体健康✿★ღ✿、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ღ✿、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ღ✿。
(三)滨海湿地✿★ღ✿,是指低潮时水深浅于六米的水域及其沿岸浸湿地带✿★ღ✿,包括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永久性水域✿★ღ✿、潮间带(或洪泛地带)和沿海低地等✿★ღ✿。
(四)海洋功能区划✿★ღ✿,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ღ✿,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公海赌赌船官网jc710✿★ღ✿,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使用范畴✿★ღ✿。
(九)陆地污染源(简称陆源)✿★ღ✿,是指从陆地向海域排放污染物✿★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场所✿★ღ✿、设施等✿★ღ✿。
(十一)倾倒✿★ღ✿,是指通过船舶✿★ღ✿、航空器✿★ღ✿、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ღ✿,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ღ✿,包括弃置船舶✿★ღ✿、航空器✿★ღ✿、平台及其辅助设施和其他浮动工具的行为✿★ღ✿。
(十二)沿海陆域✿★ღ✿,是指与海岸相连✿★ღ✿,或者通过管道✿★ღ✿、沟渠✿★ღ✿、设施✿★ღ✿,直接或者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及其相关活动的一带区域✿★ღ✿。
(十三)海上焚烧✿★ღ✿,是指以热摧毁为目的✿★ღ✿,在海上焚烧设施上✿★ღ✿,故意焚烧废弃物或者其他物质的行为✿★ღ✿,但船舶✿★ღ✿、平台或者其他人工构造物正常操作中✿★ღ✿,所附带发生的行为除外✿★ღ✿。
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海洋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ღ✿,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ღ✿;但是✿★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ღ✿。